智能吊装运输装置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吊装运输装置购置招标人为******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计划。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吊装运输装置购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智能吊装运输装置1台购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报价人须为在中华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报价,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携带原件审查)。
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或投标产****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信息(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投标人须提供2023财务状况良好,出具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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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 14:00至2024年11月12日 14:0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 16:00,地点为**东高铁基础设施段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0371-****7774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9.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机构,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9.2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投标人承担未提供声明导致的影响。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