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邦**秀里1A#电梯更新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名邦**秀里1A#电梯更新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6日
开标日期:2024年11月5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 888 ****中心办公部分2-办905-907 室
投标报价:大写:壹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小写¥:185600.00 元)
交货及安装周期:60日历天
备注:其他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
地址:**省**市经开区**路1057****中心名邦大厦1401
联系人:孙自勇
电话:139****28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
联系人:姚工、陈工
电话:177****8278、139****8204
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177****8278、139****820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3546【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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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