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金棉纤维制品厂有限公司项目(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2847XG | 建设单位法人:罗兴祥 |
罗兴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镇宝盖工业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52-C1752-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镇宝盖工业区 |
经度:118.63144 纬度: 24.8812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0-12-14 |
A311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6-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2847X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913********52847XG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03MA31NLMJ1H | 竣工时间:2024-08-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33513.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喷胶棉700吨/年,涧棉165万米/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喷胶棉200吨 |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打棉机、送棉机、梳棉机、成型、喷胶、烘干、喷胶、烘干 | 实际建设情况:打棉机、送棉机、梳棉机、成型、喷胶、烘干、喷胶、烘干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隐化池+SBR池”处理后直接排入**下游--浔埔段;含尘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燃料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采取综合消声、隔音措施;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对生产过程中的产生固体废物进行临时收集、贮存;涤纶丝废料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内,定期由物资单位进行回收。原料空桶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处理厂;粉尘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有机废气及燃料废气一同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车间采取综合消声、隔音措施。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对生产过程中的产生固体废物进行临时收集、贮存;涤纶丝废料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内,定期由物资单位进行回收。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生产过程中的产生危险废物进行临时收集、贮存;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由********公司回收。原料空桶定期由****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生活污****处理厂范围;将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更有利于保护环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0088 | 0 | 0 | 0 | 0 | |
0 | 0 | 0.0026 | 0 | 0 | 0 | 0 | |
0 | 0 | 0.0001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28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28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193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粉尘废气、有机废气和燃料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要求,即颗粒物<200mg/m3、SO2<850mg/m3、林格曼黑度<1级。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可以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排放标准限值,即NOx< 400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100mg/m3,排放速率≤0.9kg/h) | 粉尘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有机废气及燃料废气一同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 | 连续监测2天,3次/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对生产过程中的产生固体废物进行临时收集、贮存;涤纶丝废料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内,定期由物资单位进行回收。原料空桶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对生产过程中的产生固体废物进行临时收集、贮存;涤纶丝废料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内,定期由物资单位进行回收。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生产过程中的产生危险废物进行临时收集、贮存;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由********公司回收。原料空桶定期由****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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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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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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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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