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翠微小学医务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06
项目名称 | ****医务室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翠微村北大街55号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43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余景德 |
联系人 | 吴香君 | 联系电话 | 189****3363 |
项目投资(万元) | 5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0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开设医务室,面积约43平方米,内设有诊室、处置室、留观室。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废气排放采取抽风系统措施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排放至指定统一的位置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处理采取化粪池发酵措施后通过集中处理排放至无危害水域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公司处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房屋内设隔音门板,使其与外界隔离,最大限度的降低噪音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实行垃圾分类,更好地起到废物利用,减少污染,节约** | ||
承诺:**** 余景德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余景德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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