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06 14: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国家电投**金元**柳塘“等容量替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1099****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7058****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0802
通讯地址:**市**区**路59****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市**区**路270****政府****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国家电投**金元**柳塘“等容量替代”项目 | **市金**柳塘镇前胜村 | **** | ******公司 | 本期建设内容为2台660MW超超临界“W”火焰锅炉燃煤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在总平面规划布置功能分区上,分别为主厂房区、脱硫区、电气区、输煤区、冷却设施区、除灰区、燃油区、辅助生产区和厂前区等九大功能区。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和裸露场地产生的风蚀扬尘等。主要采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堆场和材料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运输车辆出厂冲洗轮胎等方式,确保施工期无组织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包括砂石料生产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基坑废水和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产生的含油废水。所有施工废水通过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防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施工场地内设置****设备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间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堆存处置。 (二)运行期 1、大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的环节主要包括烟囱排烟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汞、氨。 烟气经低氮燃烧+SCR(3+1)+低低温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双pH值石灰石-石膏脱硫方法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10m,单孔出口直径7.8m的双筒烟囱外排,外排污染物中烟尘、SO2和NOX排放标准执行《****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和《**省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中的要求,汞排放标准执行《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燃煤锅炉的要求,氨气排放标准执行《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0号)中相关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转运站、碎煤机室、原煤仓、石灰石仓、灰库、渣仓和煤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灰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柴油储罐大小呼吸无组织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 输煤系统污染防治措施包括:转运站内每条皮带导料槽落料点处均设置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所有转载点均设置在封闭的车间内,车间内设置风机将含尘气体抽至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碎煤机室内设置2套筛碎装备,设置4台气箱脉冲布袋除尘装置;所有筛碎设备全部封闭,产尘点抽气至除尘器处理后从筛碎室侧面设置的通风口排放。本项目共设置2座原煤仓,每座原煤仓共设置12个煤斗,12台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煤仓顶部设置集气罩,所有含尘废气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其他粉尘污染防治措施:每座石灰石仓库顶分别设置1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装置;每座灰库库顶分别设置2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装置;每座渣仓分别设置1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器。电厂产生的灰渣在不能进行综合利用时,经调湿后采用密封罐车运至灰场,运输过程中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在道路两侧进行洒水,可以有效控制卸车扬尘,并及时对车辆进行冲洗。灰场内部采取分块作业的方式,运送至灰场的调湿灰和石膏应及时完成铺摊和碾压,减少对已碾压灰面的扰动、破坏,保证灰面光滑平整,增强其抗风能力,并适时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防尘。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灰场渣面水及渗滤液。 (1)工业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含泥废水、酸碱废水和重金属废水等。厂区内设置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1×50t/h。废水处理后进入复用水系统。含油废水主要为油罐区、卸油场地及油泵房地面冲洗水的排水,厂区设置1×10t/h的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水进入复用水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浓缩+高温烟气蒸发方案,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站按2×20m3/h设计,采用高效一体化过滤器处理后废水进入复用水系统。含泥****处理站污泥脱水系统脱水后,污泥脱水液回流至净水站进口。厂区内设置一座单独的复用水池(600m3)及水泵房,含油废水、含煤废水及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等处理后的水进入复用水池,****电厂运煤系统冲洗、灰渣库调湿及灰场喷洒等用水。复用水水源由处理合格的各种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供给,不足部分由循环水排污水补充。 (2)生活污水 厂区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用一备),处理规模2×5m3/h,处理工艺为“二级生化处理”,污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 (3)初期雨水 厂区内设置2×2000m3的非经常性废水贮存池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顺着截排水沟汇入废水收集****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4)灰场渣面水及渗滤液 灰场设置渗滤液导排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灰场库区内预留有足够的蓄水调节库容,库区储水表面积大,库区内积水部分自然蒸发,部分被灰体吸收,少部分通过盲沟和竖井渗滤系统渗流至坝体下游调节水池(4000m3),再回收用作灰场喷洒水源,不外排。如遇百年一遇及以上特大暴雨时,洪水总量超过灰场的滞洪库容,多余库内积水(灰水)经通过竖井-卧管-调节池(4000m3),消能后通过灰场排放口排放进入鲜河。 3、地下水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项目以水平防渗为主,采取整体分区防渗,防渗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执行。重点防渗区防渗相当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10-7cm/s;一般防渗区防渗相当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其他区为简易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本项目灰场内堆存的灰渣及脱硫石膏属于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灰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建设。在项目厂区、灰场及周边地区设置12个地下水质污染监控井,建设单位应定期监测水质,并制定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当地下水水质监测出现异常时,相关人员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动力噪声、气体动力噪声、燃烧噪声、冷却塔水淋噪声和交通噪声等。 在工艺合理的前提下对强噪声源进行优化布置。风机口、排气阀排气口配备消音器,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及锅炉房等内墙进行铺设吸声材料,尽可能选购低噪音设备,冷却塔噪声安装消声导流片,同时在厂区北侧靠近****小学一侧安装隔声墙,****小学门窗改为隔声门窗。保证厂界外排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在灰渣运输至灰场过程中,会产生部分交通噪声,采取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可减轻运输过程对沿路两侧范围内居民点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 采用“灰渣分除、干灰干排工艺”的原则。项目设置3座灰库、2座渣仓、1座脱硫石贮存间。****处理站污泥、废油(废机油、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渗透膜均由厂家更换时直接回收。废收尘袋5年更换一次,由厂家直接回收。石灰石仓及其他原料破碎输送粉尘直接回用于厂区生产使用。净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填埋场处置。在厂内建设1座危废暂存设施(危废暂存间500m2),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土壤污染主要来自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从原料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进入土壤中,即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项目的建设对土壤造成污染。 从生产过程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给排水等方面尽可能地采取泄漏控制措施,从源头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质泄漏的可能性和泄漏量,使项目区污染物对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一旦出现泄漏等即可由区域内的各种配套措施进行收集、处置,同时经过硬化处理的地面有效阻止污染物的下渗。 7、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的风险事故主要为柴油储罐泄漏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脱硫废水泄漏和含油污水池废水泄漏等。 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如下:柴油罐区周边应设置围堰,围堰内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罐区内一个最大储罐的容量,即围堰容积不低于800m3。柴油储罐的建设应严格按照防火规范,确保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满足规定要求;罐区周边严禁烟火,并张贴危险品标志标识;定期对油贮罐各管道、阀门进行检修,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以消除。厂区内设置2座2000m3的工业废水池可容纳事故工况下主厂房以及锅炉出现事故后排水、输煤废水、脱硫废水、含油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消防废水等。锅炉烟气治理设施应选用技术先进处理效果好的废气治理设备和设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烟囱出口配备污染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对废气污染治理效果进行在线监测。酸、碱储存箱应定期检修,确保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酸碱储存箱体应架空设置,储箱区应对硫酸、盐酸、烧碱分别设置围堰,围堰容积不少于最大单个箱体泄漏的容积。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地面应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当系统发生故障时,脱硫废水应先收集至废水池中,待系统正常运行后再进行处理。灰场溃坝和漫坝风险事故主要是因为暴雨和地质灾害。灰场的防洪标准按暴雨重现期100年进行设计,500年一遇进行校核,灰渣库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为防止污染物渗漏,厂区内所有**的液体物料、废水储存设施(池、罐、仓)均需要对设施所在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性能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达到相应的防渗级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1099、****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