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东华二小综合楼排危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区东华二小综合楼排危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区东华二小综合楼排危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涉及加固改造的东华二小综合楼建筑整体为地上6层框架结构建筑,现主要为教学楼使用,总建筑面积约3348㎡,建筑高度23.55m。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1-06 15: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管理局,0871-****6611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详见本项目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市”)的时间安排,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点击切换至“**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计划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7日;招标计划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5日。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秦老师 |
办公电话: | 138****1864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刘晏辰、李丽云、黄华光 |
办公电话: | 0871-****5886 | 移动电话: | 151****4468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区东华二小综合楼排危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13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28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4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955.1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加固改造的东华二小综合楼建筑整体为地上6层框架结构建筑,现主要为教学楼使用,总建筑面积约3348㎡,建筑高度23.55m。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筑主体加固改造、外立面修缮、窗子更换、室内装修恢复、给排水工程修复、电气工程修复等。 2.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并配合施工图审查及专家评审,提供现场指导与监督、资料收集、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内容(所有的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3.施工部分:建筑主体加固改造、外立面修缮、窗子更换、室内装修恢复、给排水工程修复、电气工程修复等。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省**市**区东华路288号)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6)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②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待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投****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②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3.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4.施工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组人员要求: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待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②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需满足**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可兼任)、机械员不少于1人(可兼任)、劳务员不少于1人(可兼任)、资料员不少于1人(可兼任),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所有拟派施工项目组主要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组人员由施工单位拟派。 5.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中标后项目组所有成员(包含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否则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且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下同),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当年的企业可不提供。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予**统一的验证码。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7.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交易“黑名单”的,****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注:①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②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行网****委员会审查。 9.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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