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2024年度**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01包:**上游区支浜专项监测1个、省控以下断面监测(暂定)1个、功能区、区域、交通噪声监测、重点省考断面、市控断面预警和应急监测等;02包:重点排污单位监督监测、双随机监测、环境信访应急调查监测等 **片区;03包:重点排污单位监督监测、双随机监测、环境信访应急调查监测等 邹区片区;04包:重点支流支浜、建成区水体例行和应急监测等;05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重点企业水、气在线比对监测等;06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黑臭水体监测、池塘养殖尾水监测以及其他应急监测等。
服务要求:
1.****环境局环境****执法局提供的监测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监测开展期间须收集企业的基础信息、生产工况等信息,协调各监测方和执法人员,按实际情况编制企业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按时将监测结果上报**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监测开展或监测报告提交不及时的、平台未填报或未及时填报的,出现一次,将由采购人进行书面警告。
2.部分指标成交供应商如不具备能力,须经采购人同意后进行分包(分包
任务折扣不得高于成交供应商磋商时的成交折扣)。
3.临时及应急监测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安排成交供应商开展监
测工作。
4.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出委托服务内容。
5.成交供应商的实验****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监测和分析过程需按环境监测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必要的质量控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实验****整个检测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质控检查。
6.合同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至少须派驻一名环境监测相关专业人员驻点服务,派驻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其他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各包段内容具体清单以采购人实际为准。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