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水运定额站水运工程计价软件采购
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交通部水运定额站水运工程计价软件直接采购工作,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交通部水运定额站水运工程计价软件采购(采购编号:****)
(二)采购人:****
(三)采购内容:交通部水运定额站水运工程计价软件
(四)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五)最高限价:¥12000.00元
二、直接采购理由:根据《****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第十五条第(十一)点规定:1.所购项目的来源渠道单一,需要采用特定专利或专用技术或属于首次制造的。
三、直接采购对象:******公司
四、公示期限: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07日
五、公布公示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递交地址:****市新康西路158号****1号楼1306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115
电子邮箱:****@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并电话告知,同时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合格供应商录用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七、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办公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613(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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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