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程庄镇2024年耕地保护提升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砀城镇治安西**侧经贸委宿舍二号楼二单元102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零玖万玖仟壹佰陆拾叁元壹角柒分(****163.17元)
评审得分:80.42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县程庄镇2024年耕地保护提升护项目 施工范围:1:修建75米内径800mm下水排水管道,配套2个口径1250mm检查井,回填土方19740m3 ;2:修建448米,宽度3.5米水泥混凝土道路,18cm混凝土面层+5厘米垫层,其中75米为10cm垫层;3:疏浚沟渠14010m,坑塘清淤6050m3;4:新打机井2眼,涵管桥1座;5:**300mm口径螺纹管排水道180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汪松署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234****53869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芳(组长),李娜,齐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1.66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纬一路104号,联系电话:151****7744。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183****6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县纬一路104号
联系方式:151****774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书记、杨洋
电 话:183****6669、151****7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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