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实施办法》、《****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昭土征启〔2024〕11号)、《******保障厅****财政厅******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和《****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昭府发〔2023〕113号)等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拟定。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批准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新规定,从其规定。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拟征收凉山州**县四开镇合觉村二组、四开镇合觉村四组、四开镇新林村三组,拟征收集体农用地共计6.6082公顷,最终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情形。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凉山州**县白鹤滩送端换流站配套月城II500kV输变电项目建设。
三、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本项目的征地补偿费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昭府发〔2023〕113号)执行。青苗补偿费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执行。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按照《******保障厅****财政厅******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等规定的办法和标准执行。
四、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相结合。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期满后由项目涉及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本方案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农户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土地预征收协议》,与拟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二)在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后,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交出土地的、拒不领取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政府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逾期不执行的,****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政府
2024年11月4日
**** 2024年11月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