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国能****二期55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024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国能****二期55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能****二期55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县大柘镇柘溪下村、后垄村、**村等周边园地 | **** | 本项目拟建地在**省**市**县大柘镇柘溪下村、后垄村、**村,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806.2亩,占用土地性质主要为园地。项目设计总装机规模55MW(交流侧),在一期拟建110kV升压站内新增1台60MVA主变压器及其配套设施 | 未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生态:施工过程中应在土方临时堆置区覆盖措施,设置临时形排水沟和沉沙池;施工结束后应绿化种植;光伏组件基础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 水环境:不漫排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尾水回用于施工场地冲洗、工区洒水或施工机械冲洗等;施工营地处设临时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和午间休息时施工;高噪声设备作业区尽量选择远离居民区的位置布置等措施。 大气环境:制定控制施工场地扬尘方案,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抑尘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每天定期洒水增湿,及时清扫、冲洗等措施。 固体废物:土石方用于回填或土地平整和修建道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定点垃圾存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运营期: 生态:严格按照要求对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治理。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加强项目范围内道路使用的管理,道路仅作为光伏场区巡检和箱式变压器等维护使用,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 声环境:光伏场区箱变和逆变尽量远离居民区;在设备选型上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室内储能电池舱采用高效厚阻尼弹簧复合减振措施,设置消声弯头等措施等。 固体废物:废磷酸铁锂电池由生产厂家更换并回收利用;废光伏组件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处置能力的机构处置;。 电磁环境:升压站应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110kV变电站配电装置均采用GIS布置,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置相应警示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8-****721;0578-****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