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某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适老化改造 | 415500.00 | 8000 | 1 |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415500.00元。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格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乙级及以上保密资质。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自行到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并按时报名。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限:2024年11月 6 日至2024年11月 8 日。
2.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在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报名材料发出后请致电023-****9270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邮件形式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全部资料送达已报名供应商。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0元。
4.各供应商须在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期内按要求发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进行报名,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四)谈判地点:**咨询大厦A栋(地址:**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A栋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上工程交易日程安排。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11 日09时30分(**时间)。
(六)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 11 日09时30分(**时间)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下午17:00前。
保证金账户: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五里店支行
帐号:310********00000288
2.****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电话:023-****9270。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某部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5325 电 话:023-****9270
地 址:**市**区 地 址:**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5楼15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