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经白石镇潭****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县白石镇潭口村连家港改建灌溉水渠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白石镇潭口村连家港改建灌溉水渠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小组以湘振局发(202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度市级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县白石镇潭口村连家港改建灌溉水渠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②项目地点:白石镇潭口村
③项目工程范围:本次项目为**县白石镇潭口村连家港改建灌溉水渠建设,总长为300米,高1.5米,上宽3.5米,下宽1.8米,进行清淤800m3,水渠内采用混泥土浇筑护坡并加固硬化,(详见**县白石镇潭口村建设工程预算书)。
④工程预计投入资金15万元
3、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根****水利局工程验收标准施工。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经甲方及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情况给予支付。
5、工期要求:在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全部竣工,达到验收标准。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止。
报名地点:********政府****办公室)。报名联系人:马红兵 联系方式:138****2003
2、报名条件:
①投标人投标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独立的施工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③投标人2年内没有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④报名时须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本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
4、招投标时间 :以电话通知为准。
5、招投标地点:********政府****办公室)。
6、本工程甲方不提供现场考察,由参加投标者自行考察。
报名联系人:马红兵138****2003,项目咨询联系人:马力173****2268,项目技术联系人:唐水军133****8098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区间值由业主单位商议决定 (村****委员会),投标金额下浮控制在15%以内,按以下程序确定中标人:
(1)以接近平均值者中标;
(2)当出现同等报价时,****委员会根据投标者资质等进行评议确定中标对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甲、乙双方确定施工合同和项目廉洁合同签订时间。
2、投标单位中标后既不按时间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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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