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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衡公土告字[2024]38号
****管理委员会(2024)3号会议纪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方案,受****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 面积 | 规划 用途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 | **西**侧、昌盛街西侧 | 4465.66㎡ 6.7亩 | 通信用地 | ≥30% | 50年 | 499.71万元 |
不动产单元代码为131****01001GB00021W****0000。
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2024]008号)要求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二、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等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地块起始单价为74.584万元/亩,起始总价499.71万元。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6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6****银行显示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4年11月27日10时统一确认其竞买资格,通知参加拍卖活动。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1月27日15时在********中心四楼)举办。
八、****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服务局公共**交易保证金专户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地址:****银行****公司**人民支行
****银行账号:130********809666666
联系地址:****中心(南环西路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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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齐女士 孟先生 电话:031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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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31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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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