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保区集宿楼2024-2025年综合维保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受****的委托,就**综保区集宿楼2024-2025年综合维保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综保区集宿楼2024-2025年综合维保养护工程
二、预算:贰佰伍拾叁万叁仟捌佰柒拾柒元玖角整(¥:****877.90)
招标控制价:贰佰贰拾贰万柒仟贰佰元贰角叁分(¥:****200.23)
三、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2025年11月29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3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社保证明。
(10)本标段不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三)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①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②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③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④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以上情况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区建设工程项目****住建局招标办。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预算等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现金300元,开标时缴纳,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14:30****开发区****中心**路18号二楼212开标室(东侧电梯上2楼)进行开标,未签到及投标文件不齐全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30;地点同上
3、要求提供的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
七、备注
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
(3)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5)项目经理须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2020年11月至今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17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扩建,装饰装修除外),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二维码合同或者合同归集表,并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备案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查询不到的业绩不予认可。)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3. 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
4.中标方与发包方签定合同日起,项目经理需****政府部门完成备案手续,如未完成发包方有权废标,重新开启招标程序。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不得参加招投标。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1308室
联系人:顾王旭 联系电话:0512-****8895
2、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叶凡 联系电话: 188****5251
九、公告期:2024/11/06 至 2024/11/11
十、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