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4年11月14日9:30在本公司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序号 | 编号 | 面积(平方米) | 起拍价(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保证金(元) |
1 | 高家岭佳苑小区**路东沿街B2二楼 | 98.58 | 29000 | 3 | 35000 |
2 | 高家岭佳苑莒州**沿街C2 | 98.9 | 37500 | 3 | 43000 |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秦楼****经济**社所有的部分沿街商业租赁权。
二、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房。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报名参拍即视为已对该沿街楼消防、产权、质量竣工验收等实物现状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现状承租房屋。买受人不得以租赁房屋的相关验收手续、产权手续、消防验收等原因拒付租金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也不得以上述原因向拍卖人及委托人主张其他权利。
2、以下4类人员不得参与竞拍:
a、拖欠村集体财产恶意不还的。
b、前几轮拍租中拖欠租赁费的;
c、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d、恶意竞拍的法人、自然人。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租赁押金(数额为一个月租金)。后期租金一年一付,每年提前1个月付清下一年度租金。并且**社不提供税务发票。
4、租赁期间,买受人应爱护租赁楼房相关现有固定设施,遵守租赁合同约定,不准损坏门窗,不准随便砸墙、撤柱、整改相关现有固定设施,如有损坏加倍赔偿,买受人拒绝赔偿的,委托人有权从买受人缴纳的租赁押金中扣除相关赔偿费;租赁押金不足赔偿的,委托人有权追偿。
5、租赁期间,买受人应积极服从物业、委托人、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必须符合消防、****政府部门的要求及门前三包,确保沿街楼外观整洁,广告牌****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安装。
6、租赁期间买受人可根据自己实际使用情况自行装修房屋并承担全部装修费用,装修前必须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7、租赁期间租赁标的产生的所有税费(装修费、物业费、水、电、暖、气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按时缴纳;因买受人不服从各项相关规定管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租期内,买受人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转让、转租、转借、抵押,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8、三年租期满后如重新进行招租,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到期或者提前终止的,买受人须自接到委托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腾空房屋并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含装修费、维修费等)。
9、其他租赁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竞买人请在报名前自行向**市**区****经济**社咨询具体租赁事宜。
四、竞买手续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户名:****,账号:810********1084052,开户行:****公司**支行),并于拍卖会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报名所需材料:(1)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3)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0633-****188
联系地址:**市海曲东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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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