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发行中心关于一般性采购项目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经省中心(川福彩复〔2024〕785号)批准,****关于在**开展公益慰问活动--慰问物品采购项目,现将采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
2.项目名称:****关于在**开展公益慰问活动--慰问物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内容:
5.预算金额2.1万元,最高限价2.1万元。
6.评定方法:本次采购项目采用预算范围内的最低评审价法,按符合质量要求的最低价成交,****中心预算范围则重新询价。采购小组认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响应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及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小组认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具有说服力的,采购小组可以取消其候选资格,按顺序补充。
(二)商务及合同要求
1.交货时间
按照双方签订合同期限为准。
2.运输要求
中选供应商应将采购物资运至**省**市******村委会。
3.质量保证要求
供应商交付的物资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规定要求。
4.验收要求
****中心将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进行数量、质量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采取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按采购方要求交付到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税务发票等结账票据、资料后即支付全部的货款。
7.供应商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在承接的项目过程中无不良执业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递交的资料及要求
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公司印章;
2.****公司的对公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3.法人****公司印章;
4.****公司印章;
5.递交资料****公司封存印章;
四、响应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00至2024年11月8日17:00(**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
2.响应文件获取地点为**省**市**区金龙大道203号棕****分中心,也可通过**福彩微信公众号下载电子档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00(**时间);
2.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予以接收(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中心时间为准);
3.递交响应文件地址:**省**市**区金龙大道203****商铺2****中心。
六、本次询价在**福彩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
地址: **省**市**区金龙大道203号附3****中心
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818-****925 监督热线:0818-****036
****发行中心****中心
2024年11月6日
****关于在**开展公益慰问活动--慰问物品采购项目响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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