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滨江大道(泗水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招标项目)玉环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滨江大道(泗水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道(**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道(**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4-11-06】
****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道(**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告开始时间:2024-11-06 公告结束时间:2024-11-11
本 ****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道(**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委员会评审,确定【001】****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道(**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大道(**港桥至健康路)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647 | 合格 | 不超过10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梁哲宇 |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浙233********06015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建设局
联系人:陈炳余
联系电话:147****8999
招投标监督部门:****建设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经济开发区**大道1号
联 系 人:陈炳余
电 话:147****89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玉城街道环城名苑1号楼2单元9楼
联 系 人:严惠姣
电 话:180****47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监 督 部 门:****建设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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