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万千瓦外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万千瓦外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万千瓦外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万千瓦外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56****0055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1: 验收组意见-**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万千瓦外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df 547.9 KB ,
附件2: **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万千瓦外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df 4.4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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