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 的 塘北小区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屋改造 ,已经上级批准改造。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 公开 招标,确定工程承包人,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资格预审。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工程名称:塘北小区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屋改造
3.工程地点:采购方指定
4.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5.项目性质:建筑工程
6.工程规模:约30.900292万元
7.招标质量:合格
8.招标工期:30天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的项目经理资质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三)报名时需携带如下预审材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须有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传真号码、地址等);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资格预审申请书(****建设局网上下载,须填写、盖章完整)。
4.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5.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事宜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人章)原件,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7.类似业绩: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屋改造类似业绩,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时间自2021年11月至今,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上验收日期为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装袋封袋),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指定地点,所有复印件均需盖企业公章。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三家以上九家以下(含九家)全部入围,九家以上抽签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三家重发公告。
(四)预审报名资料递交
1.预审材料必须装袋密封,在封面上加盖企业公章并写明报名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和联系电话。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送至**市**区**路71号天贸大厦西9楼,逾期不予接受。
2.报名材料模糊不清,或未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不予通过。
3.报名联系人:潘凌、卞玥霏 电话:0512-****6332
4.递交材料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登记核验。
(五)其他事项
1.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2.未按上述公告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均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3.本项目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 备注:
(1)、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开标时必须到场参与开标,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不参与开标的直接进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以后郭巷街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2)、潜在投标人在投递预审材料之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1、以银行本票或汇票方式,****银行本票申请书或汇票申请书复印件;2、缴款人必须为投****公司、否则一律视为预审不合格。未中标人预缴款项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回。
缴款账户:****
银行账号:110********00937813
开户行:****银行**道前支行
(3)、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一次的:
①开标结束7天内(含休息日)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②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的;
③非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④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则停报停招郭巷街道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并由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出现二次则列入郭巷街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郭巷街道任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招标办列入**区黑名单(并由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单位必须自行踏勘现场。
(5)、报名费人民币300元,不予退还。
(六)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11-6至2024-11-12
招标单位:****
联系人:沈建俭
****公司:****
联 系 人:潘凌、卞玥霏 联系电话:0512-****6332
日期: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