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申请办理位于高****工业园四个地块的规划条件合并。四个地块土地使用证分别为:1、高府国用(2013)第0487号[规划条件:****园区(A-05地块)规划条件];2、粤(2017)**市不动产权第****779号(规划条件:高规条字[2016]058号);3、粤(2024)**市不动产权第****652号(规划条件:高规条字[2015]020号);3、粤(2024)**市不动产权第****642号(规划条件:高规条字[2015]019号)。四个地块面积共:86771.92平方米。
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申请单位(个人)名称:****
项目位置:高****工业园
申请内容:规划条件合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总用地面积:86771.92㎡;
(2)用地性质:M2(二类工业用地);
(3)容积率:>1.0;
(4)总计容建筑面积:>86771.92㎡;
(5)建筑系数:≥40%;
(6)绿地率:10%-20%;
(7)建筑高度:≤40米;
(8)车位配比:按照《**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9)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应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3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办事处、自然**局公示栏及网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网站(http://www.****.cn/)。
6、联系电话:0668-****186。
******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