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城乡教育新型基础****基地办公及客控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注”当**为:带“●”项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带“◆”项标识产品为强制节能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须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项标识产品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提供承诺函) 。现更正为:★注:1.带“●”项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带“◆”项标识产品为强制节能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须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项标识产品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CCC 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证书扫描件提供至采购人( CCC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2.以上所有技术参数为所需设备的最低配置标准,低于该标准的响应不予接受。
二、原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第(二)项商务要求第1条交货时间;第2条交货地点;第3条付款方法和条件;第4条包装方式及运输;第5条验收方法与标准。现更正为:★1.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3.付款方法和条件;★4.包装方式及运输;★5.验收方法与标准。
三、将采购文件3.3.服务要求当中的3.3.1.服务内容要求和3.3.2.商务要求全部设置为带“★”的实质性要求。
四、原采购文件3.3.2.商务要求第1项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现更正为: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到货、安装调试;
五、原采购文件3.3.2.商务要求第4项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货物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3、货物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4、货物验收合格期满后两年,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现更正为:1、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验收合格满一年后,达到付款条件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4、验收合格满两年后,达到付款条件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6日
1、监督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7-****553;地址:**县北坝街36号。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银行**支行联系人:阳博 联系方式:0817-****513 地址:**县**路68****银行**支行 联系人:刘伟 联系方式:187****1682 联系人:温东升 联系方式:184****6251 地址:**县**路2****银行****公司**支行 联系人:冯荣 联系电话:136****4386 地址:**县**后街文运国****银行****公司**支行 联系人:罗蓉蓉 联系电话:199****2802 地址:**县三星北路158号(三星美庐)。
名称:****
地址:**县**二街1号
联系方式:张炳进 135****0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县绥安大道66号
联系方式:唐瑞 0817-****9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瑞
电话:08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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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