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林业碳汇**开发一期项目**开发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虹路1750****中心1幢2701-2708室
成交金额:700万元(采购单位6.5成,中标**方3.5成)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林业碳汇**开发一期项目**开发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林场、****林场14****林场划入**国家森林公园的部分面积),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6万亩,共计约20万亩林地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服务要求:负责项目开发全过程监督;开发商负责碳汇项目开发的材料编制、申报、核查、核证、管理及碳汇量的签发、交易等,负责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资金的投入(所有资金投入均由开发商承担,非垫资)。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地方林业碳票开发。 服务时间:开发时限自签订项目**开发合同起至完成首期上市交易不超过18个月(其中未移交面积不计在内)。**履约期暂定10年(不含追溯期) 服务标准: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组织验收,并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和国家相关部门审核 |
五、评审专家名单:苏地、罗慧健、吴永辉、罗靓亮、汪则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2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2.1金诺碳投环保****公司: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一同密封和包装,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项第19.5.2点要求,无效标处理。
2.2碳慧****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项第1条、第2条要求,无效标处理。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3.1**省**市**市林业碳汇项目;
3.2******公司林业碳汇项目;
3.3**林业碳汇项目;
3.4****环潭镇林业碳汇项目。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经济开发区****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9-****001)提出投诉。
5.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江大道26号
联系方式:0559-****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清凉路42号
联系方式:0559-****5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59-****548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