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改建年产3.1万吨全电熔窑炉电能替代项目(气改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2-****592****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
邮编:642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改建年产3.1万吨全电熔窑炉电能替代项目(气改电项目) | **省**市**市石燕桥镇上流村 | **** | **云水溪****公司 | 改建厂房,拆除原有车间及厂房,重新调整厂区平面布局。拆除原有50m2蓄热式马蹄焰池窑1座,改建40m2电窑炉1座,拆除原有2条退火炉(2.9m×34m)、搅拌机、供料机、加料机、空压机等设备,改建3条退火炉(1.8m×30m),购置自动配料系统1套、行列机、空压机等配套设备设施,形成年产玻璃酒瓶3.1万吨的能力。 |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石燕镇上流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和喷雾装置、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清扫、车辆覆盖并进行出场冲洗、易产尘物料及建筑垃圾设置密闭围栏并覆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 (3)固废:废****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清运至市政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拆除的设备部分外售、部分利用。 (4)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保养维护、消声、减振、车辆限速禁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和夜间不施工、合理布局等措施。 二、营运期: (1)废水:冷却废水经冷却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更换的喷淋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进入石燕镇上流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2)废气:原料堆场、配料车间、料仓、搅拌机、窑头仓密闭,皮带全封闭输送,原料堆场进出口设置喷雾装置,卸料、投料、配料、混料过程粉尘经集尘管道收集至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9m高排气筒排放;电窑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碱液喷淋处理后由19m高排气筒排放;退火炉使用天然气,退火炉废气直接经19m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加强管理等措施。 (4)固废:废包装袋、****收购站;喷淋废水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后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返回各原料系统回用;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熔制玻璃;****材料部分回收利用,****建材厂家;脉冲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含油手套抹布、废机油及其油桶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1.****审批局《**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306-511028-99-02-373194】JXQB-0109号)同意备案。 2.****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同意项目改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