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面场地五年租赁权 | ||
**** | 挂牌价格65.000000万元(首年) |
2024-11-07 |
2024-11-15 |
是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放弃或不涉及 |
1、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2、在租赁合同生效日起5 个工作日内首付12个月的租金,以后每12个月租金应当在上期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予以付清。 3、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租金在成交价基础上上调 3.25万元,第五年租金在成交价基础上上调6.5万元。 |
1、申购保证****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交易方式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3、本次项目交易服务费按首年租金的1.5%收取。 4、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5、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竞价结束后,承租方未能****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7、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6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8、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9、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了解实际情况。 10、在租赁期间,相关安装或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管线、水电表、空调、漏水漏电维修、房屋损耗维修等)(如有)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担费用。 11、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期间代表出租人或以出租人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承租人不得将出租人授予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或将该土地的全部/部分转租、转包、出借、抵押或设立其它负担、与其他经营者进行租赁土地的交换,或就该土地与第三方**营业或委托第三方经营或由第三方进行承包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令其他主体参与该土地的经营和使用,如有上述行为,皆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 12、仅限承租方自用,承租方使用该租赁物需适配公路用地用途,开发新能源重型货车充换电(能源补给)服务,并自行获取相关资质,承租方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3、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装修装潢等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14、水电自产生之日起算,承租方需自行开户并缴纳费用。 15、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挂牌截止日的15点前。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挂牌价出租。 16、标的集中看样时间:挂牌期间,看样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7194。 17、网络竞价时间:公告挂牌截止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10点。 |
1、如与周边居民产生纠纷,由承租方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因承租方使用土地时产生的周边交通组织、环保等问题需自行解决。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
是 |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 或其他组织。 2、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cn/)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提交报名材料时在线查询为准。 |
否 |
允许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0元。 |
10万元 |
报名就交纳 |
挂牌截止日15: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银行转账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311********90000993 |
****北面场地 | ||
是 | 特色||
**省 - **市 **区 | ||
**** | ||
公路用地 | ||
无 | 权证编号||
5年 | 出租面积约13333平方米 | |
其他 | ||
本标的状态为空置。 | ||
徐老师 |
****7194 |
0574-****5400 |
**市**区宁穿路1901号 |
http://www.****.org/ |
银行转账凭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身份证正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身份证反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