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拟对**县**大道新生河2胡同、师范家属院14、15胡同背街小巷路面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谈判、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工程概况及范围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大道新生河2胡同、师范家属院14、15胡同背街小巷路面改造工程
采购编号:****
工程概况及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县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1.3采购控制价:298489.50元
1.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5工程质量:合格
二、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发布媒体: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 28日
三、竞争性谈判信息:
竞争性谈判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09:30时
竞争性谈判地点:**市**区神火大道香君路向西200****宾馆家属院西头
四
经采购人****确认成 交 人:****
成交报价: 297000.00元
大写: 贰拾玖万柒仟元整
五、参照最****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为:10000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系地址: **省**县治安路中段
联 系 人: 程主任联系电话: 0370-****051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蓝珮路与贺江路交叉口南刘庄新区1号院
联系人:王经理电话:0371-****9505
本项目结果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