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的委托,就瓶装燃气运输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瓶装燃气运输服务
三、项目性质:自主采购委托代理(国企采购)
四、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瓶装燃气运输服务项目 | 采用1+1+1模式。即在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人达到采购人的各项考核目标,采购人有权在经双方协商后,且合同内容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合同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两次,一年一签。 | 133万元/年,钢瓶单价最高限价4.968元/瓶 | 钢瓶运输服务,确定中标供应商1家,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供应商参加**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前台)。
(2)网上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qq.com。
3.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14时30分(**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转四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转四楼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银行转帐形式缴纳,汇出账****银行帐户,并至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据。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农行****中心
账号:192********027762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公告发出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2.温****集团****监察室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集团****监察室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4.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77-****1706。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 址:**省**市鹿**府东路869号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0577-****596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王先生/王女士 联系方式:0577-****1719、151****5213/138****5468
地址:****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
3.****管理部门:温****集团****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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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
****集团所属****关于瓶装燃气运输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受****的委托,就瓶装燃气运输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1****5213。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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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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