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镇田家窑村通村道路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 16: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登录访问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提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140.97231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3-****262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3-****3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开发区盛华东大街3号奥林星城小区39号楼2单元11层11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3-****262 |
项目概况 |
****2024年**镇田家窑村通村道路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访问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镇田家窑村通村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9723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3.19
采购需求:****2024年**镇田家窑村通村道路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小组的组成人员,****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政府采购活动;②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政府采购活动。③****财政厅关于印发《**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等级)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访问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自行下载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登录访问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3.对于政府采购项目,推行政采贷,鼓励企业信用融资。4.本项目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后,依据相关法规及时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依规合法并公开合同内容。5.如有质疑或投诉情况,及时办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6.本项目为全流程无纸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7.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8.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拟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自行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最晚应在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县
联系方式:0313-****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盛华东大街3号奥林星城小区39号楼2单元11层1102室
联系方式:0313-****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经理
电 话:0313-****262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