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燃气便携式乙烷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自有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燃气便携式乙烷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范围:****公司内各独立核算单位便携式乙烷分析仪的供货、运输、使用培训等,暂定数量5 台(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市行政区划范围内)。
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照《****公司法》进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须提供制造商为其出具的、授予代理商使用其产品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时间)到****(**市**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室)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
(1)现场领取: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格条件中第(2)条资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到****获取。
(2)电子邮件方式领取:请将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条件中第(2)条资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公司邮箱(****@163.com)获取文件(邮件正文中写明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文件款交纳方式(现金支付或汇款支付):(1)现场现金支付(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帐);(2)公****公司账号(开户名:****;开户行:建行**融汇支行;账号:210********05251574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兴华北街34号
联系人:赵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室
联系人:由春红、薛晓东
电 话:024-****9592-8889、8888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