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2024年林草防火监控服务光纤电路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为8****服务站址提供8条100M光纤电路。
预算金额:含税预算总金额136000元,税率9%,不含税总金额124770.64元。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公司****公司于2024年9月9日与****草原局签订《****草原局与****公司****公司订立的林草防火监控服务协议》,因甲方在**协议中明确使用****的光纤电路,故该项目可依据以下文件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1《通信运营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团队标准》中“ICT业务及运维项目采购方式指南:对于前期已明确采购渠道、项目**供应商或产品规格型号的,可直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1.2《****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中单一来源的适用条件“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1.3《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中“两翼DICT类项目物资及服务采购实施: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共5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自治区******广场1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自治区**市**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5层
邮 编:010020
项目负责人:刘晶晶、张立红
电 话:156****5756、153****1423
电子邮件:****@163.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