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开发区中科炼化项目安置小区(二期)行政、保洁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中科炼化项目安置小区(二期)行政、保洁服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招标控制价:****000.00元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招标控制价(元) |
1-1 | ****开发区中科炼化项目安置小区(二期)行政、保洁服务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已对接“ 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可提供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的承诺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可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可提供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 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的承诺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及中国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年 11 月 13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获取方式:在线获取。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免费办理会员注册。首次登录需注册为“投标人(非供应商)”类型,无需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客户服务热线:0551-****4017,400-0099-555),此注册审核约需1-2个工作日。注册成功后在平台上找到本项目并点击“立即投标”,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凭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携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其获取招标文件时将不进行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潜在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资格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时间)
2、地点:****开发区****广场11楼B区110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五.开启
1、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时间)
2、地点:****开发区****广场11楼B区110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https://www./)、****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n/wz/tzgg/gg/)、****开发区东****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com/article-list?id=71 parentId=56 t=169****046837)、《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岛片区
联系方式:林工0759-****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大道236号(总部)
联系方式:张工 134****8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