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项目名称)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设计(技施)、施工EPC总承包标段 补遗3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项目名称)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设计(技施)、施工EPC总承包标段”发布第3号补遗:
一、招标文件补遗版2号“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设计单位业绩”: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设计业绩的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①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③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
更正为: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设计业绩的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①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③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补遗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或答疑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11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