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位于**街道三环大道南面**儿队地段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拟出让PN2024-053宗地,位于**街道三环大道南面**儿队地段,****政府以桂国土批函〔2014〕1145号、桂国土批函〔2015〕327号文件批准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现由**街道办建议出让,本次拟出让的PN2024-053宗地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57401.24平方米(合86.10亩),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为批发市场用地,土地用途为批发市场用地,出让年限均为40年。****政府批准,该宗地以拍卖方式出让,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仟壹佰捌拾贰万元整(¥21,820,000.00)。
二、出让宗地规划要求
(一)用地规划要求
1.规划建设用地位置范围:**街道三环大道南面**儿队地段。
2.规划建设用地性质:批发市场用地。
3.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57401.24平方米。
4. 规划用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容积率:>1.0~≤3.0;
(2)建筑密度:≤40%;
(3)绿地率:≥10%。
(二)建筑规划要求
1.建筑使用性质:建筑使用性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附属服务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50%(其中生鲜类批发市场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5%);
2.建筑控制高度:农贸批发市场地上建筑控制高度30米,附属服务设施地上建筑控制高度40米;地下建筑控制高度均为12米。地上建筑控制高度从三环大道现状路面标高起算;
3.建筑退让距离:退让西面、南面用地界址线距离均不少于5米(多层建筑)/6.5米(高层建筑),退让南面24米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不少于5米(详见用地界址图)。且满足相邻建筑**及消防间距要求,侧面有居室窗户的,须同时满足视觉卫生要求。
(三)交通规划要求
1.交通组织留主要出入口数:≥2个。
2.停车泊位:标准汽车按1车位/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进行配置;非机动车按3车位/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进行配置。
3.配置充电设施的标准汽车停车位占标准汽车停车位总数的比例≥20%,其余汽车停车位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4.配置充电设施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占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比例≥20%。充电场所设置需符合《**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45/T1553-2017)、《关于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相关建设和管理要求的通知》(贵住建通〔2024〕12号)等要求。充电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四)市政设施规划要求
1.满足给水、供电、通讯、雨水、污水、燃气及其他规划设计的规范要求,因涉及有关问题,按有关规定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并取得相关部门意见或单位协议。
2.排水要采用雨污分流制。
(五)公共设施规划要求
1.设置垃圾收集点,并符合垃圾分类要求。
2.按《**物业管理条例》要求设置物业管理用房。
(六)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要求
满足建筑节能要求和绿色建筑要求。
(七)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年径流污染削减率≥50%。
(八)其它规划要求
1.根据相关通信规范预留满足光纤入户、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传输机房及管线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安装空间,同步建设相应管道及满足光纤入户国家标准中明确的建设界面内容涉及的配套设施,并无偿提供使用。
2.满足环保、消防、人防、抗震、市政、节能等各项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
3.满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获取具体网址为http://gg.****.cn/xxgk/tzgg/t****2662.shtml)。
三、出让方式
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按国土**部第39号令的规定,设有底价,底价由**县****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竞买人范围及其要求
(一)中华****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县辖区范围内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次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
五、竞买保证金
该标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壹佰捌拾贰万元整(¥21,820,000.00),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汇入********银行****银行进账单到账为准)。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抵作成交价款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起始价、加价幅度、成交方式
(一)起始价
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仟壹佰捌拾贰万元整(¥21,820,000.00)。
(二)加价幅度
每次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的整数倍。
(三)成交方式
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及报名相关模板,可在**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网址http://ggzy.****.png">下载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7时00****银行进账单到账为准),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即转为定金。
(四)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到****提出书面申请。
(五)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契税、办证费和土地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交。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起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0日。
(二)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1日10时30分。
(三)拍卖地点:****十一楼交易厅3(**县******交通运输局)。
****银行账户:
报名竞买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联社**信用社
户 名:****
账 号:947********1979467
行 号:402****00014
(五)咨询电话:
1.****产权交易股:0775-****280。
2.****利用股:0775-****525。
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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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