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省******局4楼会议室
拍卖时间:2024-11-21 10:30
预展地点:标的存放地
预展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
**产交〔2024〕第94号
晋恒通拍公字〔2024〕第45号
受委托,****中心****公司)联合****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二、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10:30分。
三、拍卖地点:**省******局4楼会议室。
四、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武先生 139****9883
五、展示地点:标的存放地。
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自然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报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报名地址:有竞买意向者,请于报名截止日前持有效证件到**省**市晋华街道菜园西街39号新晋南苑2#商业楼207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确认资格后交纳竞买保证金。
七、保证金的交纳
1、竞买保证金
标的一: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
标的二、三: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
标的四: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标的五: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元)。
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须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须备注竞买人名称(竞买保证金可抵顶成交价款)。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时。
3、保证金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
账 号:043********019661
开 户 行:****银行****公司**道北支行
八、联系人:
1、****
地址:**省**市晋华街道菜园西街39号新晋南苑2#商业楼207
联系电话:0354-****588 186****6234(温先生) 137****9976(常先生)
2、****中心****公司)
地址:**省**市市民之家2号楼1009号
联系电话:0354-****309(张先生)
九、其他说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相关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2、本次拍卖标的各项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品必要信息的承诺,拍卖标的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须到实地查验后报名。竞买人办理完毕报名手续,参与标的竞拍,即视为已对拍卖标的完成现场查验并确认标的现状,视为接受标的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三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5%)和交易费(拍卖成交价×4%),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资料、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买受人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三个工作日内须持《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清运协议》等文件,同时按成交价款为基数计20%向拍卖人交纳清运保证金(不计息),买受人提货完毕后,拍卖人根据委托人出具的书面通知退还该保证金。买受人进行标的移交时,须严格按照委托人要求提货。若三个工作日内未开始办理移交手续,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委托人可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予以扣除。
5、此次拍卖所有项目不含税,所有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后标的一和标的二的买受人还须交纳罚没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费用。
6、提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机械事故及经济纠纷,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竞买人或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及拍卖人取消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其列入产权交易黑名单,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买受人依法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①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②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③买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④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⑤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支付拍卖价款、拍卖佣金、拍卖交易费的;
⑥不按本公告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⑦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8、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中心****公司)
****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