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主副食供应服务(****)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7、****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特定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
10、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以上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2、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本项目预算128万元/年(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一)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市石塔街118号领取(联系人:段助理,181****9765)或邮箱报名(邮箱号:****@qq.com)(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应答资格不能转让)。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先生
办公电话:191****6629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