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1000吨铜粉、2000吨合金铜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关于2024年11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1000吨铜粉、2000吨合金铜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7539
通讯地址:**县**道7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吨铜粉、2000吨合金铜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公司 |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拟利用已建成的3号、4号厂房进行本项目的生产,新增频炉、高压水泵、空压机、离心脱水机、真空干燥机等国产设备。现有项目铜粉生产线发生变动,取消“工频炉制板工序”,不再使用工频炉熔化压延铜板制阳极铜板;新增“剪板工序”,使用剪板机将电解铜板剪切为阳极板、阴极板;取消“还原工序”,不再使用制氨机、氨分解炉制氢气以还原氧化铜;新增“防氧化”工序,使用制氮机制取氮气,作为保护气体防止铜粉氧化。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吨铜粉、2000吨合金铜粉的生产能力。本次扩建后,全厂共形成年产11000吨铜粉、2000吨合金铜粉、1000吨锡粉的产能。 | 我局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初期雨水、洗涤离****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和纯水制备废水一并接管至**县****公司处理,接管水质执行**县****公司接管标准。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要求。 3、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实施后熔化、气雾化、筛分工序产生的铅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2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硫酸雾、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颗粒物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相关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组织排放执行《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标准限值。 4、按照“减量化、**化、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5、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6、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仍以1号厂房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