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庙坝镇天保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加工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578032H | 建设单位法人:桂元号 |
桂元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县 |
**市**县**街道观音堂路4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庙坝镇天保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加工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县 庙坝镇天保村 |
经度:108.****54353 纬度: 31.****3100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8 |
渝(**)环准〔2023〕9号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500 |
2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578032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5********578032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000MA5URW5J57 | 竣工时间:2024-09-2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0GCfY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0~5mm精品砂296908.53t/a、5~10mm碎石249509.376 t/a、10~16mm碎石249509.376t/a、16~31.5mm碎石199607.5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0~3mm精品砂296908.53t/a、5~10mm碎石249509.376 t/a、10~16mm碎石249509.376t/a、16~31.5mm碎石199607.500t/a |
产品的精品砂规格由0~5mm变为0~3m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给料振动->除土筛、中转仓->颚式破碎、中转仓->反击破->水洗筛分A->冲击破、水洗筛分B->螺旋洗砂->轮斗洗砂->脱水->产品堆场、装车 | 实际建设情况:给料振动->颚式破碎、碎石半成品转运点->反击破->水洗筛分A->冲击破、水洗筛分B->螺旋洗砂->轮斗洗砂->脱水->产品堆场、装车 |
项目取消除土工序及除土筛,颚式破碎机自带一体式机械臂,大于80cm的矿石由机械臂凿碎后进入颚式破碎机料仓内;中转仓改为碎石半成品转运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振动粉尘、除土粉尘、鄂式破碎粉尘通过在振动区上方、鄂式破碎机进口以及除土筛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含尘气体集中收集至1#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反击式破碎机进口设置集气罩,对含尘气体集中收集至2#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产品堆场粉尘通过产品输送带末端分别设置1个喷雾降尘装置洒水降尘处理。装车粉尘通过硬化地面,降低装卸高度,装车口设置防尘罩,设喷雾装置等措施进行降尘处理。皮带输送粉尘全部进行封闭系统输送。运输车辆道路起尘采取雾炮机洒水抑尘、地面硬化、道路清扫、出厂车辆洗车后上路等防尘措施处理。给料粉尘通过在给料机上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后无组织形式排放。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一座设计规模为5m3/d 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池,采用“格栅+调节+A/O 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小**。车辆清洗废水通过隔油池+1#沉淀池 处理,隔油池和沉淀池容积均为20m3,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洗车,不外排;产品堆场渗滤水通过2#沉淀池(60m3)处理,处理后再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砂、脱水废水通过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能力为150m3/h), 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3#沉淀池(100m3) 处理后回用于生产。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所有生产设备均设置于生产厂房内,采取厂房建筑隔声和设备安装基础减振;高噪声设备进出风口采用软管连接,安装时设减振垫基础减振,并在进风口与出风口安装消声器;严格控制厂区内进出的运输车辆车速、禁止鸣笛,定期维护保养。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弃土、除尘灰、沉淀池污泥、泥饼暂存于弃土场先暂存于弃土场中,定期转运至原城万快速路6标弃渣场或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检验室产生的废弃碎石全部回用;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隔油池污泥、含油冷凝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废转移联单的记录;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给料粉尘:给料机上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②鄂式破碎粉尘:在鄂式破碎机进口侧面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粉尘经1#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同时定期对厂区进行喷雾降尘。③反击式破碎粉尘:在反击式破碎机进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进入2#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同时定期对厂区进行喷雾降尘。④产品堆场粉尘:各产品堆场墙顶分别设置1个喷雾降尘装置。⑤装车粉尘: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降低装卸高度,装车口设喷雾装置降尘。⑥运输车辆道路起尘:全厂区地面除绿化带外均硬化,厂区设置雾炮机、洒水车,对厂区道路洒水抑尘,并每天作业后对厂区道路清扫,保持干净。⑦碎石半成品转运点粉尘通过喷雾装置、雾炮机洒水抑尘;室外输送皮带廊道全密闭。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内**雨水沟和污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脱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再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浓缩+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产品堆场渗滤水经2#沉淀池收集后,再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配套设施依托项目****养护站,本项目内无生活污水产生。初期雨水经厂区1#沉淀池(容积100m3)、产品堆场西南侧2#沉淀池(容积80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为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并定期维护保养。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①一般固体废物:除尘器除尘灰定期清理,袋装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转运至**县歇脚坡新渣土消纳场。项目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产生的废弃碎石回用于破碎工序。项目产品渗滤水沉淀池、雨水沉淀池的淤泥与水通过泥浆泵抽至废水处理系统污泥浓缩罐压并经板框压滤机压缩成泥饼,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转运至**县歇脚坡新渣土消纳场。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产生的泥饼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转运至**县歇脚坡新渣土消纳场。②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废贮存间,采取“六防”措施,液态危废设托盘。废油桶、废润滑油、含油冷凝废液、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危险废物定期交**融****公司妥善处置。③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1、废水防治措施变动:取消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员工生活配套设施(如厕)依托项目****养护站。厂内不洗车,取消车辆清洗平台及配套隔油池、沉淀池。初期雨水由3#沉淀池(100m3)收集改为由1#沉淀池(100m3)、2#沉淀池(80m3)收集。2、废气防治措施变动:鄂式破碎机进口粉尘集气罩位置由进口上方改为侧面;车间内皮带廊道通过厂房密闭降尘;碎石半成品转运点粉尘通过设置喷雾装置、雾炮机洒水抑尘。3、固废防治措施变动:沉淀池淤泥与水通过泥浆泵抽至废水处理系统污泥浓缩罐压并经板框压滤机压缩成泥饼;除尘灰、泥饼暂存点由弃土场改为一般固废暂存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风险防范措施:①油品暂存间需要提醒操作人员注意的地方,并设置安全标志;桶装润滑油下方设置防渗托盘;②危废暂存间采取“六防”处理,废油存放的桶下方设置防渗托盘;③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油品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隔油池均设为重点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防渗措施进行防渗。④对厂区内各类池体四周及底部进行硬化;废水管道及污泥浓缩罐体定期检修及巡视;污泥浓缩罐区四周设置围堰,其有效容积不小于单个最大罐体的容积;厂区南侧修建围挡,避免项目生产废水溢出直排进入地表水,如发生废水外溢,应立即停产,排查废水外溢源头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临时施工及永久用地均不得越界,应在划定的用地红线内进行施工建设及生产等。项目厂区内绿化应采用本地物种,不得引进外来物种。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尽量远离厂区外南北两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 实际建设情况:1、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采取“六防”处理,液态危废设置防渗托盘。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地面进行重点防渗。对厂区内各类池体四周及底部进行硬化;废水管道及污泥浓缩罐体定期检修及巡视;厂区南侧修建围挡,避免项目生产废水溢出直排进入地表水。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临时施工及永久用地均未越界,在划定的用地红线内进行施工建设及生产等。项目厂区内绿化应采用本地物种。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尽量远离厂区外南北两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
受限于实际条件,未在污泥浓缩罐区四周设围堰,改为在厂区南侧修建围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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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座设计规模为5m3/d 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池,采用“格栅+调节+A/O 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小**。车辆清洗废水通过隔油池+1#沉淀池 处理,隔油池和沉淀池容积均为20m3,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洗车,不外排;产品堆场渗滤水通过2#沉淀池(60m3)处理,处理后再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砂、脱水废水通过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能力为150m3/h), 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3#沉淀池(100m3) 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洗砂废水、脱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再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浓缩+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产品堆场渗滤水经2#沉淀池收集后,再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配套设施依托项目****养护站,本项目内无生活污水产生。初期雨水经厂区1#沉淀池(容积100m3)、产品堆场西南侧2#沉淀池(容积80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废水不外排,无需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脉冲布袋除尘器+DA001排气筒(15m)、2#脉冲布袋除尘器+DA002排气筒(15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其他区域排放标准限值 | 1#脉冲布袋除尘器+DA001排气筒(15m)、2#脉冲布袋除尘器+DA002排气筒(15m) | 验收监测期间,鄂式破碎粉尘排气筒出口、反击式破碎粉尘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中其他区域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规定。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 粒物检测结果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规定。废气监测结果符合验收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所有生产设备均设置于生产厂房内,采取厂房建筑隔声和设备安装基础减振;高噪声设备进出风口采用软管连接,安装时设减振垫基础减振,并在进风口与出风口安装消声器;严格控制厂区内进出的运输车辆车速、禁止鸣笛,定期维护保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并定期维护保养。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周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监测结果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验收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油品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隔油池设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生产车间、检验室、中控室、配电室、沉淀池、厕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为一般防渗区,采取水泥地面硬化处理。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生产车间、检验室、中控室、配电室、沉淀池设为一般防渗区,采取水泥地面硬化处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弃土、除尘灰、沉淀池污泥、泥饼暂存于弃土场先暂存于弃土场中,定期转运至原城万快速路6标弃渣场或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检验室产生的废弃碎石全部回用;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隔油池污泥、含油冷凝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废转移联单的记录;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 | ①一般固体废物:除尘器除尘灰定期清理,袋装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转运至**县歇脚坡新渣土消纳场。项目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产生的废弃碎石回用于破碎工序。项目产品渗滤水沉淀池、雨水沉淀池的淤泥与水通过泥浆泵抽至废水处理系统污泥浓缩罐压并经板框压滤机压缩成泥饼,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转运至**县歇脚坡新渣土消纳场。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产生的泥饼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转运至**县歇脚坡新渣土消纳场。②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废贮存间,采取“六防”措施,液态危废设托盘。废油桶、废润滑油、含油冷凝废液、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危险废物定期交**融****公司妥善处置。③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项目临时施工及永久用地均不得越界,应在划定的用地红线内进行施工建设及生产等。项目厂区内绿化应采用本地物种,不得引进外来物种。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尽量远离厂区外南北两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 项目临时施工及永久用地均未越界,在划定的用地红线内进行施工建设及生产等。项目厂区内绿化应采用本地物种。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尽量远离厂区外南北两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
表7 风险设施
1 | ①油品暂存间需要提醒操作人员注意的地方,并设置安全标志;桶装润滑油下方设置防渗托盘;②危废暂存间采取“六防”处理,废油存放的桶下方设置防渗托盘;③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油品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隔油池均设为重点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防渗措施进行防渗。④对厂区内各类池体四周及底部进行硬化;废水管道及污泥浓缩罐体定期检修及巡视;污泥浓缩罐区四周设置围堰,其有效容积不小于单个最大罐体的容积;厂区南侧修建围挡,避免项目生产废水溢出直排进入地表水,如发生废水外溢,应立即停产,排查废水外溢源头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 危废暂存间采取“六防”处理,液态危废设置防渗托盘。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地面进行重点防渗。对厂区内各类池体四周及底部进行硬化;废水管道及污泥浓缩罐体定期检修及巡视;厂区南侧修建围挡,避免项目生产废水溢出直排进入地表水。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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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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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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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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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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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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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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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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