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拟将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委托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托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失信情况的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具备独立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能力和经验,能按时(2024年11月30日前,如遇不可抗力可适当**评审期限)完成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内容。
二、服务范围
2024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二次)(项目情况见附件1)
三、委托服务费拦标价
费用合计: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
四、报名及资料提供
有意接受委托业务的,请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11点30分前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报送至邮箱****@qq.com),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接受委托。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扫描电子件。
2.信用情况(信用中国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扫描电子件)。
3.书面报价单加盖公章扫描电子件,需加密(附件2)。
4.往期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成果资料电子件(不少于3份)。
五、委托人确定方式
****负责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投标人于11月8日下午2点25分将报价单开启密码发送至邮箱;11月8日下午2点30分统一开启报价单(报价高于拦标价的作废),财政局根据各报名机构报价情况计算得出平均报价,最接近平均报价的机构确定为委托单位(如最接近平均报价出现了两家[含]以上机构相同的情况,由最接近平均价的机构重新报价[不得高于原报价,并在20分钟内加密报送至邮箱,时间到后统一开启,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价格低的确定为委托机构)。
附件2--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报价单.xlsx
(联系人:袁俊杰,电话:155****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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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