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宾馆7至9层消防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宾馆7至9层消防改造项目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已落实;人民币10.0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宾馆7至9层消防改造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安装消防报警器、增加消防指示牌、更换消防设备和接入主机系统;详细的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项目邀请在****官网(ww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经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3、供应商截止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 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09: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购买(或网上购买)。
注:选择现场方式报名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明;注: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选择网上办理磋商报名的:请将《单位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获取报名资料。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11月18日10:30分(**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2024年11月18日10时30分(**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 11月18日10:30分(**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开标厅(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中心B座6层606)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大楼6-7楼
联 系 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180****928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中心B座6层606
联 系 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028-****7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