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裕州府1号院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县裕州府1号院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裕州府1号院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4年10月1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1月5日
评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一远程异地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0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后续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具体设计进度须满足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能顺**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项目负责人:高翔 证书编号:201****1124
联系人:褚楠 联系电话:158****7881
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院
投标报价:****0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后续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具体设计进度须满足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能顺**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项目负责人:张冉 证书编号:202****1168
联系人:马森 联系电话:155****5277
第三中标候选人:****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后续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具体设计进度须满足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能顺**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项目负责人:沈钦红 证书编号:201****1016
联系人:齐贺栋 联系电话:186****5099
A、所有投标人企业综合标和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1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53.5 | 56 | 61 | 62.5 | 57.5 |
2 | ****设计院****公司 | 39 | 40 | 54.4 | 52 | 44 |
3 | ****设计院 | 56.5 | 57.5 | 58 | 59 | 54.5 |
4 | **** | 67 | 65.5 | 71.8 | 71 | 72 |
B、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 | 17.08 | 86.54 |
2 | ****设计院 | 15.72 | 72.82 |
3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14.68 | 72.78 |
4 | ****设计院****公司 | 14.52 | 60.40 |
C、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原因及依据 |
1 | / | / |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交易中心
地址:**县文化路东段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2925
监督部门:****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14********0176206
地 址:**省**市**县育才路215号
联系方式:0377-****8595
招 标 人:****
地 址:**县产业集聚区118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77-****18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经三**28号C座8层19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156****8277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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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06日
附件下载: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