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出租屋消防安全通道隐患整治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白花社区出租屋消防安全通道隐患整治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整治内容: 1、对出租屋楼道内堆放杂物隐患进行整治; 2、对出租屋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整治; 3、对出租屋存放可燃物品进行整治; 4、对出租屋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进行整治; 5、对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进行整治; 6、按社区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二、服务要求: 1、****社区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2、服务方应对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整治过程中需做好相关安全措施,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应由服务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3、****服务所需用到的材料、服务、其他作业工具及车辆,全力配合好采购单位做好消防安全通道隐患整治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4、服务方需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如发生相关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5、如有其它未尽事宜,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该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法****机关的文件规定。 |
项目预算金额:49555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市光****社区****社区综合服务大楼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2810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11-6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