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局决定挂牌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县****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宗地 座落 | 出让宗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
建筑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
510727-****010 | 虎牙藏族乡上游 村 | 8184.25 | 商业用地 | 1.0≤且≤2.5 | ≤50 | ≤18 | ≥10 | 40 | 266 | 133 | 5万元及5万元的整数倍 |
510727-****014 | 白马藏族乡亚者造祖 村 | 63714 | 商业用地 | 1.0≤且≤2.5 | ≤50 | ≤18 | ≥10 | 40 | 3205 | 641 | 50万元及50万元的整数倍 |
注:510727-****014号宗地后续开发应符合《**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大熊****管理局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川公园局函〔2024〕29号)相关建设活动管理规定,在取得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审查意见后,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策向有关机构履行报批手续后建设。 |
上述宗地以现状出让,其他规划指标详见《******局地块规划条件》(平自然资设〔2024〕15号)、《******局地块规划条件》(平自然资设〔2024〕25号)。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其中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保底价,按照价高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4日(节假日除外),在绵****服务中心网站(ggzy.****.cn)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的“土地矿权专区”查询下载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或到**县****分中心(**县**镇冀安西路48号,****中心4楼415室)索取。
五、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4日12:00前,向**县****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县****分中心将在2024年12月4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绵****服务中心(地址:**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33****中心大楼三楼)。挂牌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7日9:00时至2024年12月6日16:00时。
七、缴纳竞买保证金相关事宜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理处
账 号:222********002098
法人与组织申请的,保证金必须由法人或组织的基本账户缴纳,所交款项必须写明备注:**县**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号表示拟竞买宗地地块编号)。
(二)境外竞买人必须以人民币缴纳保证金。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等挂牌文件。
九、**县****分中心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地址:**县**镇冀安西路4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816-****690****中心)、0816-****175******局)
******局 **县****分中心
2024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