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教学综合楼(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 ****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4]11号、榕发改审批[2024]17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区金祥路175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92679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470.00元,施工图设计费人民币****254.00元,暂定金额****567.00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47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设计阶段节点工期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为起算点,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施工图设计,5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施工图审查;45日历天内提交图审合格的单体施工图(含单体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施工图(含设计修改图))及BIM设计成果;6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装修、海绵城市、幕墙等及各专项施工图。施工图预算编制时限:施工图经图审合格或经确认完成后,6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施工工期关键节点为:以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为起算点,8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施工,110日历天内完成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160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全部达±0.00),260日历天内完成至全部主体结构顶,400日历天内完成外立面施工全面落架、室内外装饰,470日历天完成室外配套施工、调试及竣工验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装配式建造需符合《**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指标和预制率要求还应满足**省及**市的相关文件。 2.7.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备、材料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采用“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模式;(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体现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构件厂商为**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依据《**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及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市,且列入****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建设部或****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5)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6 18:30:00 至 2024-11-11 17:00:00 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银行****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1-29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7.5%;其余投标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金祥路175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1723,传真:/
联系人: 郑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西洪路363号四、五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0812,传真:0591-****8486
联系人: 王桂香、吴铮、林瑞宏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cn
联系电话:0591-****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广达路141号恒宇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91-****2105
****中心名称:福****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滨西大道199号(**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