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安动物医院限公司项目
****医院限公司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安小区30号楼1-2层1号
公示时间:2024-11-06至2024-11-12
受理时间:2024-10-30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区****安小区30号楼1-2层1号,建成后年接待就诊动物约10500例(诊疗动物约9000例,美容洗澡动物约1500例),即日均接待30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本项目运行后接诊的动物为猫、狗等小动物,将产生少量氨、硫化氢等异味。建设单位设有排风扇,集中对室内进行通风换气。排风扇前端安装活性炭净化装置,室内异味经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出至室外。2、废水本项目诊疗废水及美容洗浴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等一同排入所在建筑防渗化粪池处理。本项目综合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备、排风扇、诊疗设备、就诊动物的叫声等,噪声源强在50~75dB(A)之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过降噪处理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本项目医疗废物由****集中委托具有相关处置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尸体按照****的要求,****农业农村局井庄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农业农村局井庄所开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证明。本项目产生的动物粪便收集后加入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医院工作人员定期清运至******公司,堆肥还田。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妥善储存,委托当地环卫机构定期清运。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废塑料,以及各类耗材的包装物等,分类收集后,****回收站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陈小英
联系电话:158****7320
环评单位名称:中北天颐****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100
邮寄地址:**市**区庆园街60号
传真电话:****7060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医院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9MA7LMB4M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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