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三江新区**镇红岭村、**村、新塔村小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二、招标编号:****
三、更正事项
原招标公告参选人的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前三年( 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要求:
参选人须为中国境内参选人,且具备提供本招选文件所述服务的能力,即: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农作物种植;机械耕作服务、农业机械服务、播种、移栽、收割;植保技术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咨询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许可。
(八)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变更为:
参选人的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前三年( 2021年1月 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要求:
参选人须为中国境内参选人,且具备提供本招选文件所述服务的能力,即: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八)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0日18时00分;
招标公告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1日14时30分;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0日18时00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三江新区大数据产业园A座5楼1号
联系人:杨义平
联系电话:188****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