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或暂停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关于解除或暂停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6 18:4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全运行,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医保协议约定,现将解除或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的13家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机构名单(9家)
序号 |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1 | **区众康大药房 |
2 | **路**仁堂大药房 |
3 | **区仲景阁大药房 |
4 | 北****药店 |
5 | ****医院 |
6 | **高鑫****医院 |
7 | **堡镇广慈大药房 |
8 | ****诊所 |
9 | ****诊所 |
暂停医保服务协议机构名单(4家)
序号 |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1 | ****诊所 |
2 | ****诊所 |
3 | ****社区卫生服务站 |
4 | ****服务站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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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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