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信元****公司受****的委托,对****老院子围墙护坡维修改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老院子围墙护坡维修改建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危险挡土墙、拆除围墙、新砌挡土墙、新砌围墙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
二、采购项目预算:277151.01元。供应商第一次报价(即响应文件中报价)及二次报价(最后报价,现场填写)均不得高于采购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中标人在中标后自行按规定配备;
(3)**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从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1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到********公司(地址:**市清溪****广场6楼)购买磋商文件。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接受报名;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总局****税务局官网http://hunan.****.cn/xt/上发布;
4.供应商****总局****税务局官网http://hunan.****.cn/xt/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磋商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磋商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磋商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公司(地址:**市清溪****广场6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到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磋商会议现场给采购人进行身份验证。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采用信用承诺方式,供应商必须按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地 址:**市清溪镇清溪路4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31-****1158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新寓1栋915-923室
****公司地址:**市清溪****广场6楼
联系人:赵敏
联系电话:0731-****3388 186****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