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挂牌出让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注 |
H-2024-002 | 规划道**侧、建新路东侧 | 16510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2.2 | ≤20% | ≥35% | 4556 | 4556 | 100 | 地下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不包括人防面积),按商业用地出让40年。 |
H-2024-003 | ****牧场场部北侧 | 7813 | 零售商业用地 | 40年 | ≤0.3 | ≤25% | ≥35% | 600 | 600 | 50 | 地上有建筑物500.5平方米。 |
H-2024-004 | 建设七道街以南、建设一路以东 | 44881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1.5 | ≤25% | ≥30% | 6100 | 6100 | 100 | 地下建筑面积23500平方米(不包括人防面积),按商业用地出让40年。 |
H-2024-005 | **路以北 | 3353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0年 | ≤0.8 | ≤35% | ≥10% | 800 | 800 | 10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到**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获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
五、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4日16时00分。
七、H-2024-003地块地上有建筑物500.5平方米,****政府《承诺函》,暂时予以保留,该资产无需进行补偿,待竞得人竞得以后,如竞得人要求拆除地上建筑物,****政府负责协调拆除事宜。
八、H-2024-004地块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前,****政府签订《企业承担回**置义务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号的,方可获得竞买资格,按照规定程序参加网上竞买;****政府签订《企业承担回**置义务协议书》而参与竞买的,即使挂牌结束预成交阶段,在竞买资格复审时,其提交的竞买申请、竞买资格及网上报价等所有环节,均视为无效,予以取消。《企业承担回**置义务协议书》具体内容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文件。
九、H-2024-003地块地上建筑物及H-2024-004地块《企业承担回**置义务协议书》相****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托海路民生大厦北门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联系人:苏 日,电话:0470-****520
地上建筑物及《企业承担回**置义务协议书》相关事宜联系人:曲洪波,电话:138****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