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山庄乡一标段)中标公示
**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山庄乡一标段)于2024年11月06日上午9:00****交易中心****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343家投标单位进行签到并递交了投标文件,详细情况:
进入资格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或废标原因 |
1 | **** | 通过 |
2 | ****公司 | 不通过;拟投入人员未提供2024年9~10月社保证明材料 |
3 | ******公司 | 通过 |
4 | **瑞泉****公司 | 不通过;建造师未提供2024年10月社保证明材料 |
5 | ******公司 | 通过 |
6 | ****公司 | 通过 |
7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8 | **滨河****公司 | 不通过;拟投入人员未提供2024年5~10月社保证明材料 |
9 | ******公司 | 不通过;建造师B证过期 |
10 | ******公司 | 通过 |
11 | ******公司 | 通过 |
12 | ****公司 | 通过 |
13 | ******公司 | 通过 |
14 | ******公司 | 通过 |
15 | ****公司 | 通过 |
16 | **嘉应****公司 | 通过 |
17 | ******公司 | 通过 |
18 | ****公司 | 通过 |
19 | ******公司 | 不通过;建造师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
20 | **平楚****公司 | 通过 |
21 | ******公司 | 通过 |
22 | **金****公司 | 通过 |
23 | **新****公司 | 通过 |
24 | ****集团****公司 | 通过 |
25 | ****公司 | 通过 |
26 | ******公司 | 通过 |
27 | **禾****公司 | 不通过;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
28 | ****公司 | 通过 |
29 | ****公司 | 通过 |
30 | ******公司 | 通过 |
****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 **** | ||
投标报价(元): | ****357.54 | 承诺工期: | 137日历天 |
建造师 | 罗静 | 证号 | 川251********85718 |
技术负责人 | 陈一美 | 安全员 | 周秀红 |
第二排序人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506.85 | 承诺工期: | 137日历天 |
建造师 | 代安川 | 证号 | 川251********90121 |
技术负责人 | 胡澍 | 安全员 | 尼东波 |
第三排序人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77.12 | 承诺工期: | 137日历天 |
建造师 | 张伟 | 证号 | 宁264********04745 |
技术负责人 | 马秀茹 | 安全员 | 郑文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起始日期为:2024年11月07日~2024年11月11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
招标监督单位:****农业农村局 0796-****902
招标人:**** 王先生 151****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