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50万只电子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432016 | 建设单位法人:柳祥麟 |
柳乃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经济开发区长富路1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850万只电子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47-塑料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经济开发区长富路11号 |
经度:120.017394 纬度: 26.8573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3-08 |
霞环保审〔201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4-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7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43201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万腾****公司 |
****0102MA2YLRGT9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131394Y | 竣工时间:2018-05-0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32321.html(**环保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建设1栋生产车间、1栋仓库、1栋综合楼及门卫等配套设施等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栋生产车间、1栋综合楼及门卫等配套设施等 |
仓库未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产能规模为年产850万只电子塑料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产能规模为年产850万只电子塑料制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外购ABS塑料粒子及色粉进行注塑成型,注塑成型的半成品进行水帘柜喷漆,喷漆后进入烘箱进行烘干,烘干后进行印花工序,之后外购线路板、电阻、色灯、喇叭、芯片与半成品进行焊接,装配后形成电子塑料制品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ABS塑料粒子及色粉进行注塑成型,注塑成型的半成品进行水帘柜喷漆,喷漆后进入烘箱进行烘干,烘干后进行印花工序,之后外购线路板、电阻、色灯、喇叭、芯片与半成品进行焊接,装配后形成电子塑料制品外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环评及环评批复内容为—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处理厂进行处理;水帘柜除漆雾废水添加絮凝剂后,定期打捞漆渣,该废水和设备间接冷却水均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废气环评及环评批复内容为—注塑工序段废气由厂区排放扇排出;焊接工序段产生的烟尘废气经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出;印花采用水性涂料,产生的印花废气无组织排放,由厂区排放扇排出;喷漆及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帘除漆雾+UV光解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环评及环评批复内容为—高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固废环评及环评批复内容为—注塑工序段产生的生产固废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次品、边角料等由厂家回收后外售处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条及焊渣,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焊接工序产生的不合格的电路板由企业收集后,由供应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水性油墨包装桶、废漆桶等可由企业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漆渣等,必须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在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中临时贮存,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实际环保措施为—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处理厂进行处理;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少量补充,不外排;喷漆废水经喷漆车间中部汇流至白色的PVC管,然后直通一楼的絮凝沉淀水箱,定期添加絮凝剂打捞漆渣,循环使用,少量补充,不外排。废气实际环保措施为—注塑废气由车间排气筒排出;焊接烟尘经集气后16m高排放;印花采用水性涂料,产生的印花废气由厂区排放扇排出。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先经车间内水帘除漆雾后,汇总到屋顶2台UV光氧催化净化器出达标后由2根22m高排气筒排放。且油漆调配贮存间及喷漆车间为独立车间,处于密闭状态。噪声实际建设内容为—高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实际固废环保措施内容为—注塑工序段产生的生产固废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次品、边角料等由厂家回收后外售处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条及焊渣,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焊接工序产生的不合格的电路板由企业收集后,由供应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水性油墨废包装桶、废漆桶、漆渣暂时储存在厂区内设置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内,该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并按规范设置的危废标识。废水性油墨墨废包装桶、废漆桶委托原厂家(温****公司)回收。 |
原环评中喷漆及烘干废气经1套水帘+UV光解催化+15米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根据现场勘查可知及企业提供资料可知,根据更好的进行喷漆废气的治理以及考虑到设备及风机等的负荷情况,在原有环评表述的基础上,新增设了1套水帘+UV光解催化的废气治理措施。其中第一套UV光解催化废气治理措施,服务于1#喷漆柜、2#喷漆柜、1#水帘喷台、2#水帘喷台以及4台烘箱等;第二套UV光解催化废气治理措施,服务3#~7#共计5台水帘喷漆台。验收时项目共设置了2套的水帘+UV光解催化,并配套了2根22米高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4 | 0 | 0 | 0 | 0.24 | 0.24 | |
0 | 0.9984 | 0 | 0 | 0 | 0.998 | 0.998 | |
0 | 0.0679 | 0 | 0 | 0 | 0.068 | 0.06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02 | 0 | 0 | 0 | 0.302 | 0.302 | / |
0 | 0.399 | 0 | 0 | 0 | 0.399 | 0.39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三级标准要求 | 厂区建设1个座30m3的化粪池,职工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纳入化粪池预处理 | 废水排放口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外排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为:pH 值在7.55~7.68之间;COD 排放浓度在378mg/L~416mg/L 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在24.6mg/L~28.3mg/L 之间;BOD5 排放浓度在121mg/L~136mg/L 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在190mg/L~234mg/L之间;可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三级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喷漆废气采取-水帘除漆雾+UV光解 | 漆雾颗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二级标准;甲苯、二甲苯、VOCs等废气浓度限值排放执行《**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1#喷漆废气采取-水帘除漆雾+UV光解 |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可知喷漆废气1#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平均值8.43mg/m3;甲苯排放浓度平均值为2.67mg/m3 、二甲苯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67mg/m3,甲苯和二甲苯合计平均值为4.34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4.62mg/m3之间 。1#喷漆废气中甲苯和二甲苯合计浓度、VOCs浓度满足《**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二甲苯和甲苯合计20mg/m3,VOCs100mg/m3);漆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二级标准要求。 | |
2 | 2#喷漆废气采取-水帘除漆雾+UV光解 | 漆雾颗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二级标准要求;甲苯、二甲苯、VOCs等废气浓度限值排放执行《**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2#喷漆废气采取1套水帘除漆雾+UV光解 | 2#喷漆车间排气筒的VOCs排放浓度平均值为7.28mg/m3;甲苯排放浓度平均值为2.16mg/m3 、二甲苯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54mg/m3,甲苯和二甲苯合计平均值为3.7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5.05mg/m3之间 。 2#喷漆废气中甲苯和二甲苯合计浓度、VOCs浓度满足《**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二甲苯和甲苯合计20mg/m3,VOCs100mg/m3);漆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二级标准要求。 | |
3 | 焊接废气集气收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锡及其化合物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焊接废气采取集气收集及引至屋顶排放,16米高排气筒 | 根据2018年4月27日至28日监测结果,焊接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两天值如下: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小于9×10-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降噪及厂房隔声减噪措施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在验收监测的工况条件下,项目正常运营时,昼间噪声值在44.3dB(A)~54.1dB(A)范围内。由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所监测的4 个点位昼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项目注塑过程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统一收集后外卖;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条及焊渣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电焊工序产生不合格的电路板由厂家回收。项目产生的水性油墨废包装桶、废漆桶可由原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但应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贮存、运输等环节逬行环境管理,并参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台帐记录;不能再利用的废包装桶、废漆桶及漆渣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在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中临时贮存,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逬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栘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或处罝。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注塑工序段产生的生产固废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次品、边角料等由厂家回收后外售处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焊条及焊渣,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焊接工序产生的不合格的电路板由企业收集后,由供应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水性油墨废包装桶、废漆桶、漆渣暂时储存在厂区内设置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内,该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并按规范设置的危废标识。废水性油墨墨废包装桶、废漆桶委托原厂家(温****公司)回收。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